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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学习文摘 (2017年第17期)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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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

  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怎么强调都不为过

  在各级纪委发布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案件通报中,“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几乎成了一个“标配”。

  有中管干部:“魏民洲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搞政治投机和政治攀附,政治品行败坏,长期搞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杨家才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打探巡视和纪律审查信息,为个人职务提拔搞非组织活动”;“杨焕宁同志身为中央委员,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背离党性原则”……

  有省管干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主任(局长)周松青,“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得知被调查后,与他人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多次找算命先生卜卦,祈求神灵保佑自己‘涉险过关’,信仰迷失,搞迷信活动”;安徽省政府原秘书长杨敬农,“毫无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

  不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回事,“闸门”一开,欲望滚涌而出,一发不可收拾。数一数那些成为“阶下囚”的党员干部,很多都是破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之后,“单”变“多”,踩上一条又一条党纪国法“高压线”。

  这些案例,都是警钟啊!对党员干部来讲,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仅仅关乎政治正确,也是不忘初心的镜子、拒腐防变的堤坝。对组织而言,严明党的纪律,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不管违反哪方面纪律,任其发展,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党的政治纪律”这一论断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在大量案例剖析与事实分析基础上总结概括的经验教训,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如此等等。”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用“七个有之”概括了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突出问题。

  问题这么多,乃至肆无忌惮、愈演愈烈,破坏了一些地方、一个领域的政治生态,埋下了一系列政治隐患,与一个时期以来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抱着“无所谓”态度、放弃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直接的关系。有的党组织在讲、在抓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是不知所谓、凌空蹈虚;有的对个别党员的出格言行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不以为然、放任自流,不纠正、不亮剑;有的错误地认为,政治纪律是个抽象概念,只有极端行为才属于违反政治纪律。见怪不怪,听之任之,失之于宽松软,必然导致更多的党员干部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看成虚词、当成空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提出“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的政治判断,到以“五个必须”归纳党员干部应当遵守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再到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政治纪律排在“六大纪律”之首,所体现的是党中央对管党治党内在规律的清醒把握。

  《条例》坚持以党章为遵循,把党章中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进行细化、具体化;坚持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和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条文,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条款。开列“负面清单”,为怎么抓政治纪律的执行、何为违反政治规矩提供了依据和戒尺。

  纲举则目张。抓住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个纲,把严肃其他纪律带起来,正是管党治党的治本之策,其本质就是为了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塑党组织的纪律性和约束力,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无论是党组织还是党员干部,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十分明确地强调,十分坚定地执行,不能语焉不详、闪烁其词,不能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

【从政提醒】

  “人情”陷阱当谨防

  “人生最大的债是人情债”,许多深陷囹圄的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回首往事,谈及“人情之困”,都痛哭流涕。人情可贵,债却难还。领导干部一旦被人情牵着鼻子走,把人情交往变成利益交换,就容易落入“陷阱”,走上不归路。

  君子之交淡如水。诚挚的情谊都是轻盈的,只有那些承载着目的和利益的人情才会让人有负债感。不妨看看这些所谓“人情债”是些什么:亲情“债”,当亲情的“私”突破法纪的“公”,原本柔软的亲情就扭曲成坚硬的牢笼,比如,刘铁男用手中权力为家庭谋私利,封妻荫子,成为亲情之殇,在法庭上痛哭“我毁了我儿子”;情人“债”,“甘愿”委身贪官充当情妇的,有几个是单纯冲着感情来的,这披着华美外衣的私情一旦东窗事发,剩下的也只有一地不堪;友情“债”,有的领导干部与商人“称兄道弟”、同享荣华,为了看似“牢不可破”的哥们之情,不惜以身试纪试法,然而等到事情败露,那些“兄弟世交”往往只顾把自己择干净,先把领导干部那点事和盘托出。足见,带着功利色彩的人情,无论看起来多么温情脉脉,背后其实都暗流涌动、相当危险。

  变味的“人情”最容易成为异化权力的工具。从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来看,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之中都不难发现“人情”的影子。贪官身边往往围着一些“重情义”“讲感情”的人,有别于赤裸裸的送钱、送礼,他们打的是“感情牌”,走的是“暖心路线”,陪散步、陪打球,送礼只送些“放心贴心”的小磨香油、土鸡蛋、香菇木耳之类的土特产;领导生病了煲热乎乎的鸡汤送到医院,甚至不惜到领导老家祖坟前烧香叩头;老人就医、孩子入学,都思虑周全……渐渐地,感情到位、关系拉近,便试探性地提出一些领导干部举手之劳便能办的小事,得到满足后再给感情添把火、升升温,关系越发如胶似漆,此时再要求更多甚至“狮子大开口”,也就水到渠成、顺理成章。无数惨痛的教训证明,这种“温水煮青蛙”式的“感情投资”,最容易让人放松警惕,突破心理防线。等“长线”钓到“大鱼”开始收网时,欠下的“人情债”只能用权力来加倍偿还,领导干部再想挣脱,已经动弹不得。此刻回想,那些所谓的“朋友”,其实从一开始就把自己当成“猎物”,那些令人如沐春风的言行,无不带着强烈的功利色彩。只可惜,再深再痛的领悟,往往已经太迟了。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但感情决不能代替党纪国法。中国传统文化注重人情伦理,讲究守望相助。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绝不是“动什么也别动感情”的机器人。特别是在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交往日趋紧密,各种亲情、友情、乡情交织,谁也不敢说一辈子没有人对自己有恩、有助。对于患难之交、同窗之情、危难之助的情谊,更要心怀感恩。但人情有公私之分、正邪之异、善恶之别。领导干部一定要清醒认识到“人情投资”背后的陷阱,别被当作“注”压了、当作“资”投了,当作“猎物”围了,还认为那是重情重义。不妨想想,自己没有权力时,他们是这么无微不至么?再不妨看看,落马贪官曾经的朋友,落马后还如之前那么“随叫随到”、“鞍前马后”么?人家“动感情”无非是瞄着你手里的权。为了利益投资“感情”,利益没了,“感情”自然就散了。如果用“感情”代替原则,让正常人情往来沾染铜臭,既亵渎感情,又让权力跑偏。

  人间有味是清欢。无私的亲情、矢志不渝的爱情、真挚的友情,如同一杯清茶,越品越醇、历久弥新。而依附于权力、沾染着异味的所谓“感情”,只会在鲸吞、无餍、纸醉金迷的“狂欢”中粉碎。领导干部要懂得分辨“人情味”与“人情债”,做到有情有义更遵纪守法,千万别让“人情债”成为“权之殇”。

【警示案例】

  扶贫资金变办公经费,查处没商量

  “为增加村集体办公经费,我动了歪脑筋,打起了村里移民扶贫资金的主意,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最后还是被发现了,丢人啊!”今年5月,因套取上级移民扶贫资金,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罗亭镇罗亭村党支部书记罗嗣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异常资金往来引起巡察组注意

  “咦,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南昌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组工作人员小刘看着财务资料喃喃自语。

  “怎么了,小刘,有什么发现吗?”巡察组另一名同志老张急忙问道。“老张,你看,这笔7万元的国家移民扶贫资金,在2015年6月2日从村里转给了某建筑有限公司,奇怪的是仅隔了几天,钱又从这个公司转回了村里,刚好也是7万元。”小刘若有所思地说。

  “这里面估计有猫腻,再多调取一些材料来仔细分析。”凭借多年的执纪审查经验,老张感觉到这件事可能有问题。

  2016年12月,市委第四巡察组进驻湾里区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专项巡察。在巡察期间,该区罗亭镇罗亭村一笔移民扶贫资金的异常往来引起了巡察组的注意。进一步调查之后,巡察组发现这里面很可能存在套取国家移民扶贫资金的问题,便将这一线索移交给湾里区纪委处理。

  基层村干部作为脱贫攻坚最后一道关口,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扶贫工作的成效,高压态势之下,竟然还有人敢打扶贫“奶酪”的主意。湾里区纪委立即成立调查组,迅速对这一线索进行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一起虚构项目套取扶贫资金的违纪问题逐渐浮出水面。

  弄虚作假套取移民扶贫资金

  最近几年,因为一些原因,罗亭村委会的办公经费时常不足。作为该村“当家人”的罗嗣先思来想去,打起了扶贫资金的主意。

  “铁下自然村刚好有条新修不久的水泥路,不如就以公路硬化的名义向上级单位申请扶贫资金,然后再想办法把钱弄回村里的账上。”打定主意之后,罗嗣先开始一步步实施他的计划。最终,通过一系列弄虚作假,罗嗣先将铁下自然村群众自发筹资建设的水泥路,以公路硬化的名义申请了7万元移民扶贫资金。

  资金顺利到账后,如何通过验收?罗嗣先又想出一条“妙计”,联合南昌某建筑公司演起了“双簧”。2015年6月2日,罗嗣先以公路硬化款的名义将7万元转给了该建筑公司。项目验收通过后,他又要求该建筑公司以材料款的名义将这7万元转回罗亭村委会的账户上。就这样,几经周折,这笔资金终于被套取出来了。直到调查期间,这笔资金还躺在罗亭村委会账户上。

  自己没拿一分绝不是违纪借口

  “这笔资金还在村委会的账户上,我没有拿一分钱,也没有乱用,怎么可以算违纪呢?”面对区纪委工作人员的调查,罗嗣先开始为自己的违纪行为找借口。

  “移民扶贫专项资金是专款专用的,你虚构项目,套取专项资金,不管你用没用,你的行为本身就违纪了。”经过工作人员讲解政策并做思想工作,罗嗣先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我纪律意识确实不到位,以为自己没拿就没事了,结果一时糊涂,辜负了组织对我的信任,感谢你们及时指出了我的问题,让我能够悬崖勒马。”罗嗣先为自己的行为愧疚不已。

  2017年5月,因套取国家移民扶贫资金,湾里区纪委给予罗嗣先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将其套取的款项上缴区财政。

  ◎执纪者说

  扶贫无小事。罗嗣先身为村党支部书记,虽然没有将移民扶贫资金据为己有,但其行为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败坏了党员干部形象,造成不良影响。该案的发生,暴露出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存在的共性问题——法纪观念淡薄,这正是许多违纪问题发生的原因。

  此案警示我们,严防扶贫领域“微腐败”,既要强化各环节上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通报曝光、形成震慑。同时,还要强化对基层党员干部党规党纪和廉洁自律方面的教育,绷紧其头脑中的纪律之弦。

  错把公路当财路

  “抹不开情面,收了别人的钱,违纪违法,毁了自己的前程,后悔一千遍一万遍,把肠子悔青,也无济于事了。”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何毅接受组织审查时悔恨不已。

  在周围人眼里,何毅能力强,是工作中的一把好手,但由于喜好攀比、缺乏定力,交友不慎,结果被“糖衣炮弹”击中。因违反廉洁纪律,何毅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因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一次同学聚会后,心理发生变化

  2007年的一天,何毅带着妻子参加高中同学聚会,看见在外发展的同学开着豪车,了解到很多同学有几百上千万的资产,想到自己曾经是班干部,能力又不差,收入却远不如人,他感到很不服气。

  曾经,何毅也兢兢业业带领群众干事。他任东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时,分管农业,曾带领三秀居委会村民硬化田埂、建设高标准农田、种植油菜、引进投资商养殖泥鳅、整治河道……一番努力下,村民的收入大大增加。

  他本该为群众作更多贡献,但他既比做事又比享受,思想出现偏差。后来家里也出现问题。孩子考上大学之后何毅的妻子迷上了打牌,何毅本想劝阻,但又认为自己在乡镇工作,常常周末才回家,总得让妻子有个“爱好”,因此没有引起重视。结果妻子牌瘾越来越大,打牌输赢的金额越来越大,因赌博欠下债务。为了帮妻子还债,何毅动起了歪脑筋。

  为帮妻子还赌债找人“借钱”,尝到“甜头”后泥足深陷

  2011年3月的一天,时任三泉镇副镇长的何毅突然找到所属辖区某居委会7社原社长刘某某,“我老婆因赌博被公安机关抓了,能不能借2万元,‘活动’一下把她弄出来。”

  “好!”刘某某毫不犹豫地答应。

  过了几个月,刘某某打听到三泉镇准备在某村实施通村公路硬化工程,于是上门找分管通村公路建设的何毅帮忙:“你能不能跟村支书打个招呼,让我承包此次工程,赚了钱给你感谢费。”

  经过一阵“谈判”,二人最终达成协议:公路全长4.5公里,每公里收2万元好处费,共计9万元。

  刘某某担心夜长梦多,为了早日签订承包合同,就提前拿2万元给何毅,“你拿1万元给村书记,做一下他的工作,剩下1万元给你。同时,前面借的2万元也不用还了,就当感谢费。”何毅很快联系村党支部书记搞定了这件事。

  何毅知道刘某某赚了钱,但又不便提好处费的事。2012年9月,何毅邀刘某某去城区某楼盘看房子,故意对刘某某说:“我想买套新房,但差点钱付首付。”刘某某心领神会:“不用着急,前面你帮我承包工程,我把剩下的5万元好处费给你。”何毅就这样“巧妙”地收回了好处费。

  尝到“捞钱”的快感之后,何毅的胆子变得越来越大。2011年9月,何毅调任东城街道办事处任副主任,分管农村交通建设。2012年3月,区交通局批复东城街道办事处实施某居委会约9公里通村公路硬化工程。此时,社会人员单某某打电话给何毅说:“我朋友邓某想找几个人一起做这个工程,并承诺按每公里1万元的标准给好处费,你看如何?”

  “这个工程要走招标程序,他们要挂靠一个有资质的建筑公司来承包,才能中标。”何毅“指点”道。

  2012年4月,通过何毅暗中帮忙,邓某挂靠的公司顺利中标。

  2012年6月的一天晚上,何毅和单某某在一家餐馆吃饭,单某某拿出2万元递给何毅:“我已经收了邓某等人4.2万元的好处费,我想从中抽取2.2万元,剩下的给你,可不可以?”

  何毅虽然心不甘情不愿,但想着有钱总比没有好,就对单某某说:“行!2万元就2万元嘛。”边说边接过钱揣进兜里。

  上梁不正,放纵下梁“歪”

  2013年7月,区水务局召开实施山坪塘整治动员大会,一些镇街随后启动该项工程。

  2013年11月的一天,时任东城街道办事处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兼水利管理站站长陈某来到何毅办公室:“肖某某想承包6口山坪塘,希望得到你我的关照,承诺给好处费。”

  作为分管领导的何毅,不仅不对陈某加以劝阻教育,还满口答应:“那你和肖某某联系,到时候好处费平分。”

  在何毅和陈某的关照下,工程从批复到施工,再到验收、获取补助资金一路绿灯。

  2014年8月初,陈某来到何毅办公室:“肖某某的工程划到40多万元的补助款,送了3万元的好处费,我俩一人一半,可以不?”何毅点头答应。

  2015年2月,陈某又到何毅的办公室:“肖某某拿到余下的6万元补助款,送了2.2万元好处费,我拿1.1万元给你。”何毅毫不客气地收下。

  此时,何毅收钱已经收得理直气壮了,认为“帮了人家的忙,收钱是理所应当”。

  后来,作为分管农业的副主任,何毅接到街道纪工委转交的反映所属辖区的村(居)干部涉农违纪问题信访件,感到十分头痛,因为自己不干净,一旦调查就怕“拔出萝卜带出泥”,不查,群众又不断举报,此事让他感到越来越恐慌。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最终,区里接到群众举报,区纪委直接介入调查,很快查清何毅的违纪问题。

  同时,区里还“一案双查”,东城街道时任纪工委书记的胡某某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将“小案”拖成“大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免去纪工委书记职务,并在全区通报,此教训引人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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